请您在取得万众编剧网提供的收益(简称为:取得收益)前仔细阅读并遵守《万众编剧网用户收益规则》(简称:本规则)。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种条款内容,特别是加粗或划线的免除或限制责任的相应条款。
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并特别注意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一、【规则的范围】
1.1【规则适用主体范围】
本规则是用户与上海众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芳文化)之间关于用户取得万众编剧网提供收益服务所订立的规则。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用户”指的是在万众编剧网成功注册为作家的,并成功上传作品的用户。
1.2【本规则内容】
本规则视为万众编剧网《用户注册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是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构成统一整体。本规则与上述内容存在冲突的,以本规则为准。
考虑到互联网服务不断高速发展和演进,您同意众芳文化有权利对本规则进行修改,规则修改后,众芳文化将通过在相关页面公布修改的内容、通过您注册时提供的通讯工具发送或者其他任何合理方式通知您,您同意承担及时阅读确认修改规则的义务。如果您选择在本规则修改后继续使用收益服务的,则视为您已接受本规则的修改。如果您不同意本规则的修改,尤其是该修改若增加您的义务或缩减您的权利的,请您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处理后续事宜。
您与众芳文化签署的本规则所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全涵盖您与众芳文化所有的权利和义务。您同意众芳文化所公布的其他声明、规则等均视为本协议之补充协议,为本规则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规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关于本规则】
2.1【用户收益来源】
您在万众编剧网的收入来自于其他用户对您所上传作品的阅读付费,即您所上传作品的用户阅读量,阅读的用户越多,收益越高。
2.2【用户收益计算规则】
用户收益分为两部分:(1)非会员用户单次付费购买阅读所产生的收入。(2)会员用户凭所购买的月卡或年卡进行阅读所产生的收入,该收入按照作品被用户阅读次数统计,即用户首次阅读计入阅读付费,其后再次阅读不计入。本网站根据每个作品被用户阅读次数(即首次阅读)进行计费核算总收益。
2.3【用户收益提现规则】
提现时间:用户(作者)收益账户内的资金每年(12月31日之前)可申请提现一次,申请联系方式:021-61371919。
提现的扣除费用:(1)网站平台扣除平台10%的管理费;(2)通过微信支付,财付通转账产生的手续费,具体可参照财付通资费信息;(3)国家税务有关个人所得税规定代扣费用,具体可查询国家关于个人所得税税率(劳务报酬)。
提现方式:网站平台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扣除相关费用之后的用户实际收入转入用户的银行账户。
三、权利义务
3.1【关于可获得收益的用户】
需要提醒的是,本规则规定的可获得收益的用户仅系成功注册为作家用户的、成功上传其合法拥有著作权作品的且具有一定量点击率的用户。故并非所有注册万众编剧网的用户都可取得收益,并且收益计算、提现方法严格依照上述第二条的规定。
您理解并同意:万众编剧网可能会根据本站服务、市场等其他因素对用户收益计算、提现等规则进行修改和变更,前述修改、变更,万众编剧网将在相应服务页面进行展示。您若需要使用本服务,请先提前了解清楚当时关于本服务的具体规则等信息。
3.2【用户义务】
您应该通过万众编剧网已有的渠道获得收益,即通过遵守本规则的收益来源、计算规则获得收益。用户获得收益之后,不可进行转让,同时,您不得通过以下任何方式修改收益自己或他人数额:
(1)通过任何机器人软件、蜘蛛软件、爬虫软件、刷数据软件等任何程序、软件修改自己或他人收益数额;
(2)通过任何不正当手段或违反诚实守信原则的方式修改自己或他人收益数额;
(3)通过其他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等的方式修改自己或他人的收益数额。
特别提示:若非因万众编剧网原因导致用户收益受损,万众编剧网不承担任何责任,故提醒用户保存好其账号密码。
3.3【行为规范】
您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发布、传送、传播、储存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统一、社会稳定、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以及侮辱、诽谤、淫秽、暴力的内容;
(2)发布、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3)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
(4)发表、传送、传播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
(5)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等或未经万众编剧网书面许可的行为。
3.4【对自己行为负责】
您充分了解并同意,您必须为自己注册帐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您所发表的任何内容(不限于图片、音频、文字等形式)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您应对本服务中的行为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因该行为而引起的所有风险,包括因对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的依赖而产生的风险。
四、【违约责任】
4.1如果万众编剧网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您有违反本规则任何行为的,万众编剧网有权依法进行独立判断并采取技术手段予以删除、屏蔽、下架,对于用户账号实施没收收益、禁言、撤V、封号等处理措施。同时,万众编剧网有权视您的行为性质,对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本服务、中止或终止您对万众编剧用户账户的使用、追究您法律责任等措施,万众编剧网也无需向您退还任何费用,而由此给您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中断、相关数据清空、未使用的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而归万众编剧网所有等),由您自行承担,造成万众编剧网损失的,您也应予以赔偿。
4.2【对第三方损害的处理】
您有违反本规则任何行为,导致任何第三方损害的,您应当独立承担责任;万众编剧网因此遭受损失的,您也应当一并赔偿。
五、【其他】
5.1【规则的生效】
您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受本规则的约束。
5.2【协议签订地】
本规则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黄浦区。
5.3【适用法律即条款效力】
本规则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本规则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4【争议解决】
您与上海众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或万众编剧网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5.5【条款标题】
本规则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5.6【协议解释权】
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上海众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所有。
请您在取得万众编剧网提供的收益(简称为:取得收益)前仔细阅读并遵守《万众编剧网用户收益规则》(简称:本规则)。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种条款内容,特别是加粗或划线的免除或限制责任的相应条款。
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并特别注意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一、【规则的范围】
1.1【规则适用主体范围】
本规则是用户与上海众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芳文化)之间关于用户取得万众编剧网提供收益服务所订立的规则。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用户”指的是在万众编剧网成功注册为作家的,并成功上传作品的用户。
1.2【本规则内容】
本规则视为万众编剧网《用户注册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是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构成统一整体。本规则与上述内容存在冲突的,以本规则为准。
考虑到互联网服务不断高速发展和演进,您同意众芳文化有权利对本规则进行修改,规则修改后,众芳文化将通过在相关页面公布修改的内容、通过您注册时提供的通讯工具发送或者其他任何合理方式通知您,您同意承担及时阅读确认修改规则的义务。如果您选择在本规则修改后继续使用收益服务的,则视为您已接受本规则的修改。如果您不同意本规则的修改,尤其是该修改若增加您的义务或缩减您的权利的,请您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处理后续事宜。
您与众芳文化签署的本规则所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全涵盖您与众芳文化所有的权利和义务。您同意众芳文化所公布的其他声明、规则等均视为本协议之补充协议,为本规则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规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关于本规则】
2.1【用户收益来源】
您在万众编剧网的收入来自于其他用户对您所上传作品的阅读付费,即您所上传作品的用户阅读量,阅读的用户越多,收益越高。
2.2【用户收益计算规则】
用户收益分为两部分:(1)非会员用户单次付费购买阅读所产生的收入。(2)会员用户凭所购买的月卡或年卡进行阅读所产生的收入,该收入按照作品被用户阅读次数统计,即用户首次阅读计入阅读付费,其后再次阅读不计入。本网站根据每个作品被用户阅读次数(即首次阅读)进行计费核算总收益。
2.3【用户收益提现规则】
提现时间:用户(作者)收益账户内的资金每年(12月31日之前)可申请提现一次,申请联系方式:021-61371919。
提现的扣除费用:(1)网站平台扣除平台10%的管理费;(2)通过微信支付,财付通转账产生的手续费,具体可参照财付通资费信息;(3)国家税务有关个人所得税规定代扣费用,具体可查询国家关于个人所得税税率(劳务报酬)。
提现方式:网站平台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扣除相关费用之后的用户实际收入转入用户的银行账户。
三、权利义务
3.1【关于可获得收益的用户】
需要提醒的是,本规则规定的可获得收益的用户仅系成功注册为作家用户的、成功上传其合法拥有著作权作品的且具有一定量点击率的用户。故并非所有注册万众编剧网的用户都可取得收益,并且收益计算、提现方法严格依照上述第二条的规定。
您理解并同意:万众编剧网可能会根据本站服务、市场等其他因素对用户收益计算、提现等规则进行修改和变更,前述修改、变更,万众编剧网将在相应服务页面进行展示。您若需要使用本服务,请先提前了解清楚当时关于本服务的具体规则等信息。
3.2【用户义务】
您应该通过万众编剧网已有的渠道获得收益,即通过遵守本规则的收益来源、计算规则获得收益。用户获得收益之后,不可进行转让,同时,您不得通过以下任何方式修改收益自己或他人数额:
(1)通过任何机器人软件、蜘蛛软件、爬虫软件、刷数据软件等任何程序、软件修改自己或他人收益数额;
(2)通过任何不正当手段或违反诚实守信原则的方式修改自己或他人收益数额;
(3)通过其他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等的方式修改自己或他人的收益数额。
特别提示:若非因万众编剧网原因导致用户收益受损,万众编剧网不承担任何责任,故提醒用户保存好其账号密码。
3.3【行为规范】
您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发布、传送、传播、储存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统一、社会稳定、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以及侮辱、诽谤、淫秽、暴力的内容;
(2)发布、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3)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
(4)发表、传送、传播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
(5)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等或未经万众编剧网书面许可的行为。
3.4【对自己行为负责】
您充分了解并同意,您必须为自己注册帐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您所发表的任何内容(不限于图片、音频、文字等形式)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您应对本服务中的行为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因该行为而引起的所有风险,包括因对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的依赖而产生的风险。
四、【违约责任】
4.1如果万众编剧网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您有违反本规则任何行为的,万众编剧网有权依法进行独立判断并采取技术手段予以删除、屏蔽、下架,对于用户账号实施没收收益、禁言、撤V、封号等处理措施。同时,万众编剧网有权视您的行为性质,对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本服务、中止或终止您对万众编剧用户账户的使用、追究您法律责任等措施,万众编剧网也无需向您退还任何费用,而由此给您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中断、相关数据清空、未使用的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而归万众编剧网所有等),由您自行承担,造成万众编剧网损失的,您也应予以赔偿。
4.2【对第三方损害的处理】
您有违反本规则任何行为,导致任何第三方损害的,您应当独立承担责任;万众编剧网因此遭受损失的,您也应当一并赔偿。
五、【其他】
5.1【规则的生效】
您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受本规则的约束。
5.2【协议签订地】
本规则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黄浦区。
5.3【适用法律即条款效力】
本规则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本规则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4【争议解决】
您与上海众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或万众编剧网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5.5【条款标题】
本规则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5.6【协议解释权】
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上海众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所有。
请您在取得万众编剧网提供的收益(简称为:取得收益)前仔细阅读并遵守《万众编剧网用户收益规则》(简称:本规则)。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种条款内容,特别是加粗或划线的免除或限制责任的相应条款。
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并特别注意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一、【规则的范围】
1.1【规则适用主体范围】
本规则是用户与上海众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芳文化)之间关于用户取得万众编剧网提供收益服务所订立的规则。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用户”指的是在万众编剧网成功注册为作家的,并成功上传作品的用户。
1.2【本规则内容】
本规则视为万众编剧网《用户注册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是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构成统一整体。本规则与上述内容存在冲突的,以本规则为准。
考虑到互联网服务不断高速发展和演进,您同意众芳文化有权利对本规则进行修改,规则修改后,众芳文化将通过在相关页面公布修改的内容、通过您注册时提供的通讯工具发送或者其他任何合理方式通知您,您同意承担及时阅读确认修改规则的义务。如果您选择在本规则修改后继续使用收益服务的,则视为您已接受本规则的修改。如果您不同意本规则的修改,尤其是该修改若增加您的义务或缩减您的权利的,请您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处理后续事宜。
您与众芳文化签署的本规则所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全涵盖您与众芳文化所有的权利和义务。您同意众芳文化所公布的其他声明、规则等均视为本协议之补充协议,为本规则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规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关于本规则】
2.1【用户收益来源】
您在万众编剧网的收入来自于其他用户对您所上传作品的阅读付费,即您所上传作品的用户阅读量,阅读的用户越多,收益越高。
2.2【用户收益计算规则】
用户收益分为两部分:(1)非会员用户单次付费购买阅读所产生的收入。(2)会员用户凭所购买的月卡或年卡进行阅读所产生的收入,该收入按照作品被用户阅读次数统计,即用户首次阅读计入阅读付费,其后再次阅读不计入。本网站根据每个作品被用户阅读次数(即首次阅读)进行计费核算总收益。
2.3【用户收益提现规则】
提现时间:用户(作者)收益账户内的资金每年(12月31日之前)可申请提现一次,申请联系方式:021-61371919。
提现的扣除费用:(1)网站平台扣除平台10%的管理费;(2)通过微信支付,财付通转账产生的手续费,具体可参照财付通资费信息;(3)国家税务有关个人所得税规定代扣费用,具体可查询国家关于个人所得税税率(劳务报酬)。
提现方式:网站平台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扣除相关费用之后的用户实际收入转入用户的银行账户。
三、权利义务
3.1【关于可获得收益的用户】
需要提醒的是,本规则规定的可获得收益的用户仅系成功注册为作家用户的、成功上传其合法拥有著作权作品的且具有一定量点击率的用户。故并非所有注册万众编剧网的用户都可取得收益,并且收益计算、提现方法严格依照上述第二条的规定。
您理解并同意:万众编剧网可能会根据本站服务、市场等其他因素对用户收益计算、提现等规则进行修改和变更,前述修改、变更,万众编剧网将在相应服务页面进行展示。您若需要使用本服务,请先提前了解清楚当时关于本服务的具体规则等信息。
3.2【用户义务】
您应该通过万众编剧网已有的渠道获得收益,即通过遵守本规则的收益来源、计算规则获得收益。用户获得收益之后,不可进行转让,同时,您不得通过以下任何方式修改收益自己或他人数额:
(1)通过任何机器人软件、蜘蛛软件、爬虫软件、刷数据软件等任何程序、软件修改自己或他人收益数额;
(2)通过任何不正当手段或违反诚实守信原则的方式修改自己或他人收益数额;
(3)通过其他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等的方式修改自己或他人的收益数额。
特别提示:若非因万众编剧网原因导致用户收益受损,万众编剧网不承担任何责任,故提醒用户保存好其账号密码。
3.3【行为规范】
您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发布、传送、传播、储存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统一、社会稳定、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以及侮辱、诽谤、淫秽、暴力的内容;
(2)发布、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3)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
(4)发表、传送、传播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
(5)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等或未经万众编剧网书面许可的行为。
3.4【对自己行为负责】
您充分了解并同意,您必须为自己注册帐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您所发表的任何内容(不限于图片、音频、文字等形式)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您应对本服务中的行为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因该行为而引起的所有风险,包括因对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的依赖而产生的风险。
四、【违约责任】
4.1如果万众编剧网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您有违反本规则任何行为的,万众编剧网有权依法进行独立判断并采取技术手段予以删除、屏蔽、下架,对于用户账号实施没收收益、禁言、撤V、封号等处理措施。同时,万众编剧网有权视您的行为性质,对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本服务、中止或终止您对万众编剧用户账户的使用、追究您法律责任等措施,万众编剧网也无需向您退还任何费用,而由此给您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中断、相关数据清空、未使用的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而归万众编剧网所有等),由您自行承担,造成万众编剧网损失的,您也应予以赔偿。
4.2【对第三方损害的处理】
您有违反本规则任何行为,导致任何第三方损害的,您应当独立承担责任;万众编剧网因此遭受损失的,您也应当一并赔偿。
五、【其他】
5.1【规则的生效】
您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受本规则的约束。
5.2【协议签订地】
本规则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黄浦区。
5.3【适用法律即条款效力】
本规则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本规则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4【争议解决】
您与上海众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或万众编剧网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5.5【条款标题】
本规则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5.6【协议解释权】
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上海众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所有。
请您在取得万众编剧网提供的收益(简称为:取得收益)前仔细阅读并遵守《万众编剧网用户收益规则》(简称:本规则)。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种条款内容,特别是加粗或划线的免除或限制责任的相应条款。
如果您未满18周岁,请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协议,并特别注意未成年人使用条款。
一、【规则的范围】
1.1【规则适用主体范围】
本规则是用户与上海众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芳文化)之间关于用户取得万众编剧网提供收益服务所订立的规则。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用户”指的是在万众编剧网成功注册为作家的,并成功上传作品的用户。
1.2【本规则内容】
本规则视为万众编剧网《用户注册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是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其构成统一整体。本规则与上述内容存在冲突的,以本规则为准。
考虑到互联网服务不断高速发展和演进,您同意众芳文化有权利对本规则进行修改,规则修改后,众芳文化将通过在相关页面公布修改的内容、通过您注册时提供的通讯工具发送或者其他任何合理方式通知您,您同意承担及时阅读确认修改规则的义务。如果您选择在本规则修改后继续使用收益服务的,则视为您已接受本规则的修改。如果您不同意本规则的修改,尤其是该修改若增加您的义务或缩减您的权利的,请您联系我们,我们将按照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处理后续事宜。
您与众芳文化签署的本规则所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全涵盖您与众芳文化所有的权利和义务。您同意众芳文化所公布的其他声明、规则等均视为本协议之补充协议,为本规则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规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关于本规则】
2.1【用户收益来源】
您在万众编剧网的收入来自于其他用户对您所上传作品的阅读付费,即您所上传作品的用户阅读量,阅读的用户越多,收益越高。
2.2【用户收益计算规则】
用户收益分为两部分:(1)非会员用户单次付费购买阅读所产生的收入。(2)会员用户凭所购买的月卡或年卡进行阅读所产生的收入,该收入按照作品被用户阅读次数统计,即用户首次阅读计入阅读付费,其后再次阅读不计入。本网站根据每个作品被用户阅读次数(即首次阅读)进行计费核算总收益。
2.3【用户收益提现规则】
提现时间:用户(作者)收益账户内的资金每年(12月31日之前)可申请提现一次,申请联系方式:021-61371919。
提现的扣除费用:(1)网站平台扣除平台10%的管理费;(2)通过微信支付,财付通转账产生的手续费,具体可参照财付通资费信息;(3)国家税务有关个人所得税规定代扣费用,具体可查询国家关于个人所得税税率(劳务报酬)。
提现方式:网站平台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扣除相关费用之后的用户实际收入转入用户的银行账户。
三、权利义务
3.1【关于可获得收益的用户】
需要提醒的是,本规则规定的可获得收益的用户仅系成功注册为作家用户的、成功上传其合法拥有著作权作品的且具有一定量点击率的用户。故并非所有注册万众编剧网的用户都可取得收益,并且收益计算、提现方法严格依照上述第二条的规定。
您理解并同意:万众编剧网可能会根据本站服务、市场等其他因素对用户收益计算、提现等规则进行修改和变更,前述修改、变更,万众编剧网将在相应服务页面进行展示。您若需要使用本服务,请先提前了解清楚当时关于本服务的具体规则等信息。
3.2【用户义务】
您应该通过万众编剧网已有的渠道获得收益,即通过遵守本规则的收益来源、计算规则获得收益。用户获得收益之后,不可进行转让,同时,您不得通过以下任何方式修改收益自己或他人数额:
(1)通过任何机器人软件、蜘蛛软件、爬虫软件、刷数据软件等任何程序、软件修改自己或他人收益数额;
(2)通过任何不正当手段或违反诚实守信原则的方式修改自己或他人收益数额;
(3)通过其他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等的方式修改自己或他人的收益数额。
特别提示:若非因万众编剧网原因导致用户收益受损,万众编剧网不承担任何责任,故提醒用户保存好其账号密码。
3.3【行为规范】
您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以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发布、传送、传播、储存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统一、社会稳定、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以及侮辱、诽谤、淫秽、暴力的内容;
(2)发布、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3)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
(4)发表、传送、传播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
(5)从事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等或未经万众编剧网书面许可的行为。
3.4【对自己行为负责】
您充分了解并同意,您必须为自己注册帐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您所发表的任何内容(不限于图片、音频、文字等形式)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您应对本服务中的行为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因该行为而引起的所有风险,包括因对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的依赖而产生的风险。
四、【违约责任】
4.1如果万众编剧网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您有违反本规则任何行为的,万众编剧网有权依法进行独立判断并采取技术手段予以删除、屏蔽、下架,对于用户账号实施没收收益、禁言、撤V、封号等处理措施。同时,万众编剧网有权视您的行为性质,对您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终止部分或全部本服务、中止或终止您对万众编剧用户账户的使用、追究您法律责任等措施,万众编剧网也无需向您退还任何费用,而由此给您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通信中断、相关数据清空、未使用的服务费用作为违约金而归万众编剧网所有等),由您自行承担,造成万众编剧网损失的,您也应予以赔偿。
4.2【对第三方损害的处理】
您有违反本规则任何行为,导致任何第三方损害的,您应当独立承担责任;万众编剧网因此遭受损失的,您也应当一并赔偿。
五、【其他】
5.1【规则的生效】
您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受本规则的约束。
5.2【协议签订地】
本规则签订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黄浦区。
5.3【适用法律即条款效力】
本规则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包括冲突法)。本规则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4【争议解决】
您与上海众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或万众编剧网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5.5【条款标题】
本规则所有条款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涵义解释的依据。
5.6【协议解释权】
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上海众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