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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征集】
“知音湖北,遇见无处不在” 湖北文旅宣传语主题创作小戏小品类全球征集令
时间:2024-04-12     发布:湖北文旅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征集时间

投稿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截止,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三、征集内容

小戏小品作品


四、征集范围 

在全球范围内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参与。


五、征集要求 

(一)征集门类

1.文学类作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等体裁,字数不限。

2.民间文艺类作品。包括民间文学(字数不限)、民间工艺美术、民间艺术表演等方面作品。如民间传说、故事、民俗画、剪纸、雕刻雕塑、刺绣编织、陶艺、瓷艺等,先提供作品电子版文稿或照片(作品入选后提供原作),图片像素不低于1280*720。

3.戏剧曲艺类作品。包括话剧、歌剧、音乐剧、戏曲、小品、曲艺等,报送时需报送剧本文稿(电子版)和作品视频文件(戏剧作品视频时长不超过15分钟,曲艺作品时长不超过12分钟,以 MP4、MPG、MPEG、AVI 等常见视频格式为主)。剧本结构严谨完整,艺术形象生动,符合生活实际,具有可创排价值,适宜我市文艺表演团体排演。

4.音乐舞蹈类作品。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模特表演等。声乐、器乐作品报送歌谱、曲谱(有条件的可附音频);舞蹈、模特表演作品报送视频(作品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以MP4、MPG、MPEG、AVI等常见视频格式为主)。

5.美术书法类作品。包括国画、油画、水彩画、粉画、版画等画种,要求提供作品电子版照片(作品入选后提供原作),图片像素不低于1280*720,并备注真实作品装裱(框)后尺寸(厘米)。

6.摄影类作品。单幅、组照均可(图片像素不低于1280*720)。

(二)征集要求

投稿作品应在征集活动截止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未面向社会进行任何形式的演出。作者需保证对参评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如改编其他艺术类型作品(如小说、诗歌等),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证明材料。作者提交作品参选,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对该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包括且不限于演出、网络、出版等形式)。因著作权、版权问题产生的任何纠纷,所涉及法律责任由报送者自行承担,且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六、评奖办法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评选出10个获奖作品,设置一等奖1名,奖励10万元人民币;二等奖3名,各奖励5万元人民币;三等奖6名,各奖励2万元人民币。

七、投稿方式



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

可在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湖北文旅”微信公众号投稿入口参与投稿。

所有应征原始稿件均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提交作品500字以内的作品说明。

征集入口:https://wlt.hubei.gov.cn/fzlm/zyhb/index.shtml


八 、特别说明


(一)参赛作品(包括剧本)必须为本人原创且首发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平台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商品化。作品内容的原创性、合法性等由作者本人负完全责任。必须实名参赛,如有套作或抄袭、个人资料伪造、或同一人用不同姓名多次投稿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经查实,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所有获奖作品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主办单位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三)主办单位拥有决定获奖作品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的权利,获奖作品如用于后续使用,作者需根据主办方要求配合完成作品修改完善。

(四)大赛组委会对本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凡应征者均视为认可本说明内容。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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