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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第二届“星河映像”电影创投会将广泛征集优秀电影创作者及其剧本,由专业评审团队评选出10名优秀青年电影创作者进入电影创投训练营,参加由专业导师团面授的创作集训,让青年电影创作者获得行业资源的全方位接引和扶持,为中国电影注入新鲜血液。 组织安排 指导单位 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电影局) 主办单位 中国传媒大学戏剧影视学院 江西电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征集主题 本届创投会面向青年电影创作者,并要求其提交1部拥有版权且未经拍摄的长片电影剧本。剧本原则上不限题材、类型、地域,围绕建军百年、长江文化、陶瓷文化、爱情等主题创作的剧本优先考虑。 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 公开征集青年电影创作者及剧本 2024年6月30日前 组织评选并公布10强青年电影创作者 2024年7月31日前 举办青年电影创作者训练营 2024年8月中旬 组织专家终评,评出3名获奖创作者 2024年8月下旬(暂定) 举办颁奖仪式及签约仪式 报名条件 1. 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及海外华人,报名截止日未满40岁(含40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2. 作为导演、编辑、制片人,或以电影创作团队参与完成过至少1部影视作品(包含网剧、短片、广告等),类型不限。 3. 有1部拥有版权且未经拍摄的长片剧本。 4. 可协调个人时间,全程参加训练营及所有相关活动。 报名方式 1. 本届创投会采用线上报名且作为唯一报名方式,请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报名材料作为附件发送至邮箱:jxfilmgroup@163.com。 2. 邮件主题请按此格式注明“姓名+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如:张三《项目名称》12345678910)。 3. 联系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主办方;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则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4. 本届创投会活动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报名材料 1. 第二届“星河映像”创投会新锐电影人活动报名表,下载打印签字后,拍照或扫描作为邮件附件,无需另行邮寄。 2. 自荐小片,时长3分钟以内,MP4格式,风格不限,但需包含创作者本人出镜进行自我介绍和项目阐述(可介绍创作理念、项目规划等内容)。 3. 剧本需为Word或WPS文档格式,后缀为“.doc”;上传剧本需包含剧名页、300-500字梗概和完整剧本。 4. 包含但不限于报名者过往作品集锦等相关材料。 奖项设置 本届创投会将评选出3名优秀电影创作者,并给予行业资源扶持及相应奖金奖励。 优秀项目1部,有机会获得人民币100万元整扶持(其中,项目奖金15万元,项目创作奖金85万元)。 创意项目1部,有机会获得人民币50万元整扶持(其中,项目奖金5万元,项目创作资金45万元)。 成长项目1部,有机会获得人民币20万元整扶持(其中,项目奖金3万元,项目创作资金17万元)。 上述项目奖金、项目创作资金均为税前金额。项目奖金将在获奖创作者与江西电影集团签订优先项目合作协议后向其支付;如获奖项目最终被确定为江西电影集团拟出品项目,项目创作资金将在项目拍摄制作时作为江西电影集团对项目的创作资金投入。 其他事项 1. 报名者应当是参选作品著作权的合法权利人或授权代表人,合法拥有所提交作品的相关版权和作品的网络传播权等邻接权利,持有相关证明文件或授权文件。 2. 报名者确保参加“星河映像”创投会不会与第三方权利相冲突,不会与作品的著作权相冲突。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与参选作品有关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作品邻接权等纠纷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由报名导演自行解决。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选资格及追回表彰的权利,并由参选者承担全部相关责任;已转让他人的,须有受让方出具原作者享有参评资格权益的证明。如系改编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当事人书面同意材料。以上材料应与报名材料一同上传。 3. 参评剧本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评委会将按相应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 4. 建议项目作者酌情预先自行进行版权登记,以保护自身权益。 5. 报名者须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报名相关文件,并对其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 6. 报名者同意授权主办方以宣传“星河映像”创投会为目的采取合理方式在网络及其他媒体上展播个人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创作者在“星河映像”创投会中所拍摄的任何作品、导演参与“星河映像”创投会的视频及“星河映像”创投会全程真实记录视频。“星河映像”创投会有权将参选导演及与其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宣传片、单页折页、海报、相关人员照片、幕后创作花絮等用于创投手册、文集、书刊、官方及协作网站,以及用于各种宣传推广“星河映像”创投会和交流培训。“星河映像”创投会有权对参选作品进行二次剪辑,参选导演有义务配合“星河映像”创投会相关环节和宣传推广等。 7. 作品一旦提交则被视为报名者已接受本公告中的所有规定,并且接受未来主办方根据“星河映像”创投会进展而作出的合理调整。 8. 本届创投会获奖电影创作者应按照“星河映像”创投会主办方的要求,签订创投项目电影制作的优先合作权协议。 9. 主办方享有“星河映像”创投会过程中形成的所有的文字、视频的著作权,前述文字、视频包括但不限于“星河映像”创投会的宣传资料的文字和视频载体、“星河映像”创投会全程的视频记录和有本人参与的视频节目、主办方制作的花絮,报名者应全程配合主办方上述宣传和相关视频的制作并不得主张著作权。 10. 主办方有权不经预先通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告、规定及主办方要求中所涉及的各项条款进行适当调整。 11. 主办方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征集时间 投稿自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截止,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三、征集内容 小戏小品作品 四、征集范围 在全球范围内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社会各界人士、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参与。 五、征集要求 (一)征集门类 1.文学类作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等体裁,字数不限。 2.民间文艺类作品。包括民间文学(字数不限)、民间工艺美术、民间艺术表演等方面作品。如民间传说、故事、民俗画、剪纸、雕刻雕塑、刺绣编织、陶艺、瓷艺等,先提供作品电子版文稿或照片(作品入选后提供原作),图片像素不低于1280*720。 3.戏剧曲艺类作品。包括话剧、歌剧、音乐剧、戏曲、小品、曲艺等,报送时需报送剧本文稿(电子版)和作品视频文件(戏剧作品视频时长不超过15分钟,曲艺作品时长不超过12分钟,以 MP4、MPG、MPEG、AVI 等常见视频格式为主)。剧本结构严谨完整,艺术形象生动,符合生活实际,具有可创排价值,适宜我市文艺表演团体排演。 4.音乐舞蹈类作品。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模特表演等。声乐、器乐作品报送歌谱、曲谱(有条件的可附音频);舞蹈、模特表演作品报送视频(作品视频时长不超过8分钟,以MP4、MPG、MPEG、AVI等常见视频格式为主)。 5.美术书法类作品。包括国画、油画、水彩画、粉画、版画等画种,要求提供作品电子版照片(作品入选后提供原作),图片像素不低于1280*720,并备注真实作品装裱(框)后尺寸(厘米)。 6.摄影类作品。单幅、组照均可(图片像素不低于1280*720)。 (二)征集要求 投稿作品应在征集活动截止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未面向社会进行任何形式的演出。作者需保证对参评作品享有完整版权,如改编其他艺术类型作品(如小说、诗歌等),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证明材料。作者提交作品参选,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对该作品进行宣传推广(包括且不限于演出、网络、出版等形式)。因著作权、版权问题产生的任何纠纷,所涉及法律责任由报送者自行承担,且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 (三)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六、评奖办法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评选出10个获奖作品,设置一等奖1名,奖励10万元人民币;二等奖3名,各奖励5万元人民币;三等奖6名,各奖励2万元人民币。 七、投稿方式 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 可在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网、“湖北文旅”微信公众号投稿入口参与投稿。 所有应征原始稿件均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并提交作品500字以内的作品说明。 征集入口:https://wlt.hubei.gov.cn/fzlm/zyhb/index.shtml 八 、特别说明 (一)参赛作品(包括剧本)必须为本人原创且首发作品,未在报刊、杂志、网站及其他媒体平台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商品化。作品内容的原创性、合法性等由作者本人负完全责任。必须实名参赛,如有套作或抄袭、个人资料伪造、或同一人用不同姓名多次投稿等违反规定的行为,经查实,主办方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所有获奖作品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主办单位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三)主办单位拥有决定获奖作品使用场合、使用方式、使用时间的权利,获奖作品如用于后续使用,作者需根据主办方要求配合完成作品修改完善。 (四)大赛组委会对本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凡应征者均视为认可本说明内容。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完成好“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实施“六个工程”,打造北疆文化品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现新时代奋进姿态,凝聚新征程奋发精神,推出一批接地气、冒热气、聚人气的优秀戏剧作品。现面向社会各界、戏剧艺术工作者、戏剧艺术爱好者,开展2024年主题原创小戏小品剧本征集活动。 一、组织机构 主办:呼和浩特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呼和浩特市戏剧家协会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9 月30日 三、征集主题 1、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北疆文化品牌建设,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塑造城市文化品格和精神气质的题材创作。 2、诚信之美。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青城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营造重信用守信用的浓厚社会氛围,围绕“诚信之美”主题,记录首府重义守信、守望相助、邻里互信、诚实守信的精彩故事,创作讲诚信、重信用、守信用的剧本作品。 3、讲好青城老故事。立足呼和浩特历史文化名城,挖掘深厚的文化底蕴、历史风貌、老街旧业、邻里故事,保留城市历史文化记忆,让人们记得住历史、记得住乡愁,助力首府文旅发展,以小切口反映大主题,以小人物折射大时代,讲好新时代青城老故事,汲取城市发展力量的题材创作。 四、具体要求 (一)作品主题鲜明,富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弘扬社会主旋律,展现时代风貌,贴近实际、贴近群众。 (二)作品立意新颖、形象生动,要具备鲜明的时代特色、浓郁的生活气息和较高的艺术品味,适合小戏小品类舞台剧演出,风格和表现手法不限。 (三)凡属戏曲范畴内,风格体裁不限(包含但不限于音乐剧、儿童剧、情景剧、情景朗诵、呱嘴、爬山调、故事讲述、快板、数来宝、三句半及各戏曲剧种)。 (四)剧本字数在3500字以内,小戏剧本演出时长一般不超过20分钟,小品剧本演出时长一般不超过15分钟,曲艺剧本演出时长一般不超过12分钟。 (五)剧本须为原创,未上演过,未在其他剧本征集评选活动中获奖。投稿者应对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 (六)入选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入选剧本的作品根据作者意愿,优先推荐实现舞台呈现。 五、投稿方式 所有投稿作品及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需注明“小戏小品”剧本征集”。文字信息包含作品名称、作者、性别、年龄、电话、通讯地址。凡因提交个人信息不全面而难以联系到作者本人,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邮箱:1078655317@qq.com 联系 人:薛昊 联系方式:18748148377
为聚力推出一批主题鲜明、制作精良、感染力强的文旅网络微短剧,塑造更多独具宝鸡特色的人物与故事,进一步拓展文旅宣传深度、广度和精准度,全面打响宝鸡文旅品牌,推动文旅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国征集“看中国·来宝鸡”文旅微短剧剧本,具体事项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宝鸡市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宝鸡市艺术创作研究室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三、征集主题 以“看中国·来宝鸡”为主题,多角度反映以周文化为代表的宝鸡历史文化,以太白山为代表的自然风光,全方位反映文旅商体融合等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成果,深层次展现立体宝鸡形象和新时代人民精神面貌的巨大变化。 四、作品要求 1.故事背景发生在宝鸡,作品要在内容与形式、题材与类型、风格与样式,以及故事叙述、人物塑造、表现手法等方面具有创新意识,兼顾思想性、艺术性、趣味性,以“小故事”阐述“大道理”,以“小切口”展现“大主题”。 2.剧本拍摄单集时长5分钟左右,有着相对明确的主题和主线、较为连续和完整的故事情节,可以是系列剧,也可以是单元剧,原则上不少于10集。 3.内容紧扣主题、积极健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拒绝低俗、庸俗、媚俗的内容,不得含有种族歧视和宗教歧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4.内容必须为原创,无版权纠纷,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参评作品涉及侵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评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五、评选奖励 1.剧本创作奖励。征集活动结束后,组织专家开展剧本评审会,对剧本进行评选。依据剧本质量,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3个,分别按照10000元、5000元、3000元标准予以奖励(奖金含税)。如剧本质量不佳,主办单位有权核减等级奖项数量。 2.版权交易奖励。评选活动结束后,获奖剧本纳入宝鸡市文旅网络微短剧剧本库,优先向各文旅企业、影视传媒公司推荐拍摄,版权费用由相关单位与编剧协商。 3.精品创作奖励。剧本改编成微短剧后,在主要视频平台(优酷、腾讯、爱奇艺、抖音)播放量超过5000万次的,依据《宝鸡市支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措施(暂行)》给予一定奖励。 六、其他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全国,征稿恕不退还。 2.来稿只接受电子文稿,word文档形式,正文一律用宋体字,标题用三号字,正文用小四号字。 投稿邮箱:baojiyishuyanjiu@163.com 邮件主题注明:“看中国·来宝鸡”全国文旅网络微短剧剧本征集+剧名+作者姓名,以附件形式报送,正文后附100字内作者简介,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详细通信地址、电话、邮编、电子邮箱、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包括开户行)。 联系电话:0917—889007 7 3.作品一旦获奖,主办方有权直接或委托合作方以报刊、图书、网络等形式发表,作者具有署名权。
春天来了 又到了梦想破土发芽的季节。 你是否对社会议题有细腻的观察和独到的见解? 你是否藏有新奇的生命故事或深刻的生活体验? 你是否有无限的创意,却怀才不遇? 你是否玩转镜头语言,却缺乏舞台? 你是否想简历上多一段含金量满满的经历? 你是否想在官方媒体团队深度学习与合作? 现在,邢台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助你圆梦,寻找“有戏”的你! 2024年度传媒人才海选项目重磅来袭,我们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不同题材、风格的优秀短视频剧本,孵化具有艺术潜力的创作人。我们拥有专业的设备、丰富的经验和可靠的团队,为您的故事搭建传播平台。期待您以敏锐的思维和丰富的表现力,呈现精彩绝伦的短视频作品! 剧本要求 1. 务必原创。节奏紧凑、主线清晰的优质新媒体短剧脚本,未在其他平台或媒体上发表。一经发现抄袭,取消参与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 确保完整。剧本应包含完整的剧情梗概、人物设定、对白及场景描述等元素,以便故事被更好地理解; 3. 鼓励创新。推荐校园生活、社会热点、文化传承等,也欢迎其他脑洞题材;重创意与内涵,鼓励不同风格和手法的灵活运用; 4. 易于传播。剧本应适应新媒体短视频平台的表现形式,让观众在短时间内领略故事魅力;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 征集对象 大学在校生及其他各领域传媒爱好者 征集福利 1.入选的剧作者将受邀来到电视台,与专业团队共创短视频。作品将在“邢台广播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抖音号展播,好的作品我们将向省级、中央媒体推荐或参加省级、全国大赛,扩大作品知名度和影响力,共同圆梦; 2.优秀剧作者有机会获得丰厚奖励和荣誉证书,以表彰辛勤付出和卓越成就; 3.经选拔,优秀剧作者有机会获得实习机会,全流程深度体验媒介工作流程。表现突出者更有机会入选邢台广电传媒人才储备库,搭建长期合作,实现您的演员梦、导演梦。 有意者请在截止日期前,将完整剧本、个人简历及过往作品(如有)发送至邮箱:yuexialiuyefeng@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短视频剧本征集”,以便我们更好地处理你的作品。 咨询电话:0319-2277269 15733918826 期待您的参与! 邢台广播电视台综合频道 2024年3月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不断增强文化自觉、坚定文化自信,充分发挥网络文艺在文化强国建设中的作用,用网络剧的方式宣传临沧文化品牌,展示临沧外宣形象。经研究,决定广泛开展网络剧本征集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作品要求 作品要求尽量取材于临沧地理、人文及临沧当代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临沧元素、突出临沧特色、展现临沧亮点,描绘临沧各族群众生产生活,体现临沧辨识度,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抓热点,找共鸣,批不良风气。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健康的审美情趣,以思想性、艺术系和观赏性统一的原则,反映现实生活,表现、讴歌时代精神和中华传统的道德观;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自民族习俗。所有原创作品不论作者地域均可投稿。 2、主题鲜明,情节合理,贴近生活。要有完整的剧情主线,具备内容丰富,构思新颖、精辟感人、耐人寻味的特点,在拍摄上具备可操作性(参考题材:农村励志,扶贫创业,关心关爱“一老一小”,城乡精神文化生活,感恩,孝顺,教育,幽默,科普,低碳生 活,环境保护,减灾防灾,都市情感,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献礼等)。 3、剧本须为原创,作者享有独立的版权,严禁抄袭,未出版、未投拍;如系改编自他人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不接受一稿多投或参加过相关大赛和已拍摄完成的网络剧本。 4、剧本剧情可供拍摄时长每集不低于3~5分钟,字数2000字以内,一个剧本原则上不低于10集;不接受剧本大纲、创意、故事梗概等文字过于简略的稿件以及小说、散文、电视剧等其它体裁的稿件。 5、剧本提交格式:①封面:注明剧本名称、编剧姓名、联系电话。②扉页:注明故事梗概、剧本大纲和主要人物简表。③剧本正文。 6、本次征集不接受含有下列任何内容的作品: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及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散布谣言、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等内容或者教唆犯罪的; (6)散布违背传统道德观念、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 (7)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二 版权要求 1、作品应为未转让版权的网络剧本,应征作者须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文学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当事人书面同意材料(与“参评剧本作者登记表”一同寄送)。 2、应征作品不得抄袭、剽窃。 3、应征剧本须具有完整的剧本架构、符合剧本的篇幅长度,大纲、素材、创意、故事、梗概等文字不得过于简略。 4、建议剧本作者酌情预先自行进行版权登记,保护自身权益。 三 成果运用 1、市文联、市作协将定期组织专家评委从来稿中评审出优秀作品提交市委宣传部,由市委宣传部交由相关影视机构拍摄。每个月评出3部优秀剧本进入拍摄。 2、优秀网络剧本进入拍摄,以每集人民币500~1000元整作为稿费计发。 3、每年评出临沧优秀网络剧10部,对获得优秀网络剧的作者给予表彰(只颁发证书)。 4、剧本作者登记表、授权材料等来件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 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临沧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临沧市文联、临沧市融媒体新闻社、临沧市文化和旅游局、临沧市广播电视局、临沧市传媒集团 五 征集时间及联系方式 征集时间:2024年3月——2024年12月 投稿邮箱:lcwy2139747@163.com 联系人:曾庆芳 联系电话:13988310588 临沧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3月25日
各市广电局,电视剧制作机构、剧作编剧: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为引导省内外电视剧制作机构用情用力抒写伟大时代,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电视剧创作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出一批充满时代气息、彰显辽宁特色的优秀电视剧剧本,培育造就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优秀电视剧编剧人才,省广播电视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全省优秀电视剧剧本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1.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 2. 按照“找准选题、讲好故事、拍出精品”要求,围绕党和国家重大主题和重要时间节点,围绕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等重要主题,深入挖掘辽宁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工业文化、民族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加强具有辽宁辨识度、彰显新时代辽宁风采题材创作。 3.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关注现实、关注人民、关注生活,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生动展现在聚力打造新时代“六地”、落实“八大攻坚”重点任务过程中,辽宁振兴发展成效和辽宁人民精神风貌。 4. 坚持守正创新,按照“内容选材严、思想开掘深、艺术创造精”要求,坚持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相结合,思想内容和艺术表达相统一,突出剧本的精神能量、文化内涵、艺术价值。 二、征集要求 1. 征集对象 面向全省电视剧制作机构、编剧;往年参评并获奖的剧本不在征集范围内。 2. 征集标准 坚持质量第一,反对内容“注水”,单剧本集数提倡不超过40集,鼓励30集以内的短剧申报,每个机构或个人申报数量不超过2部。 3. 申报材料 内容包括《征集活动信息表》、完整剧本、人物小传、分集大纲,全部申报材料以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或储存U盘邮寄省广电局,其中《征集活动信息表》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按申报主体性质盖章或签字)。 4.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5月31日。 三、活动安排 剧本征集活动由省广电局主办,下设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征集活动全面工作。为确保剧本评审公正、专业、权威,特聘请国家、省级行业知名度高、专业性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负责剧本评审工作。 1. 组织发动(3月中旬) 省广电局发布通知,启动剧本征集活动。 2. 剧本申报(4月上旬—5月 31日) 省内电视剧制作机构及个人按照征集活动要求报送参评剧本及相关材料,省广电局对征集的剧本进行分类汇总。 3. 初审筛选(6月 1 日—7月 31 日) 省广电局组织对征集的剧本进行遴选,将符合申报要求的剧本集中汇总,交由专家评审组审查。 4. 专家评审(8月 1 日—10 月 31日) 剧本审查专家分组开展评审工作,对参评剧本提出具体评审意见,并由专家评审组研究形成初步评审结果。 5. 结果公示(11月) 评审工作小组组织对专家评审组提供的评审结果进行综合评议,形成最终评审结果后,在省广电局官方网站公示。 联系人:于升扬,电话:024—23251597(传真)、15040012575(微信),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一马路108号,邮箱 :lndsj23251597@163.com 。 请点击下方链接下载附件:2024年度全省优秀电视剧剧本征集活动信息表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3月11日 附件下载: https://pan.baidu.com/s/1RXlQzu-q3HI8sZoRqy0d_A?pwd=u7jt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出更多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的优秀作品,从创作源头抓起,发现和培养优秀编剧人才,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度河北省中青年剧本扶持项目。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立足燕赵大地厚重的历史文化资源和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火热实践,讴歌时代精神,讲好河北故事,发现推出优秀作品,为中青年编剧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提高我省舞台艺术创作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河北演艺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文化和旅游研究院 三、作品要求 (一)申报剧本类别: ①大型原创舞台剧剧本(包括戏曲、话剧、歌剧、音乐剧、舞剧、儿童剧、杂技剧等),不含传统戏整理改编及其他剧种移植的剧本。其中戏曲、话剧、歌剧、音乐剧、儿童剧字数不少于10000字,舞剧、杂技剧不少于5000字。 ②微短剧剧本。剧本不少于10集,每集字数800-1500字左右,应符合后期拍摄成微短剧,单集时长在3分钟以内的要求。 (二)剧本题材不限,要求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以普通人的日常生活挖掘选题,从小微切口入手,创作展现地域特色、民俗风情和气质风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剧本;鼓励深入挖掘大运河文化、长城文化等具有鲜明河北特色的文化脉络,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主题,创作体现河北人民精神风貌、展现新时代新征程河北发展成就的优秀剧本;鼓励用好用活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和红色资源,创作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的剧本。 (三)申报剧本须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改编其他艺术类型作品(如小说、诗歌、影视等),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证明材料。剧本应未转让版权,在剧本征集截止日期前没有和院团签订创作协议,没有排练,没有公演。 四、截止时间 6月30日(以快递寄送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对象 本项目申报对象为河北省5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剧作者。鼓励省内各级各类文艺院团专业编剧申报,鼓励高校、研究机构人员及广大中青年编剧爱好者申报。 六、扶持数量 剧本10-15部(包括戏曲、话剧、歌剧、音乐剧、舞剧、儿童剧、杂技剧、微短剧剧本等)。 七、扶持方式 1.凡入选剧本每部剧本资助2-3万元; 2.大型原创舞台剧剧本择优向省内文艺院团推介,支持优秀剧本孵化和舞台呈现; 3.微短剧剧本择优拍摄并帮助在各媒体平台推广; 4.择优推荐优秀作者,聘请全国著名编剧给予长期指导。 八、选题参考 1.大型原创舞台剧剧本: ①京津冀协同发展;②雄安新区规划建设;③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⑤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⑥科技自立自强;⑦摘星揽月上九天;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⑨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⑩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⑪庆祝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人民反法西斯胜利80周年;⑫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⑬保护文化遗产 传承民族根脉;⑭长城文化公园建设;⑮大运河文化公园建设;⑯做好后冬奥时代的“冰雪文章”;⑰推进健康中国建设;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⑲平安中国建设;⑳构建中国命运共同体;㉑推进“一带一路”建设;㉒初心使命——从基层党组织建设开始;㉓向海发展 向海图强;㉔河北地名文化及其承载的重要历史事件、历史人物;㉕当前省内院团有意向排演的部分题材:李大钊故事、磁州窑故事、太极故事、建安风骨、孤竹国故事、元曲人物和故事、当代戏曲院团故事等。 2.微短剧剧本: ①挖掘河北乡村旅游重点村、世界最佳旅游乡村、最美乡村、美丽休闲乡村、乡村民宿等乡村旅游资源,讲好乡村振兴故事;②从河北重大考古工程和项目,各地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等地取景取材,讲好中华文明起源和文化传承故事;③从河北各类文物中找故事,让文物说话,赋予传统文化以新的内涵和当代价值;④讲好长城文化、大运河文化故事,以及蕴含在其中的家国情怀与奋斗精神,助力长城、大运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⑤以河北产业旅游、科技旅游等基地、园区、线路为叙事场景,讲好“中国制造”“中国速度”“中国力量”故事;⑥围绕河北城市特色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大学城、书吧等公共文化空间和知识场所,以及城市漫步线路讲好城市文明故事;⑦为河北的国家A级景区、主题公园、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等景点景区和冰雪湖海等自然景观量身定制故事,表现新时代生态文明之美和人民生活之美;⑧从河北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汲取营养,广泛取材,表现日新月异的新景点、新景象和新故事。鼓励围绕省内地方特色剧种和剧团,比如河北梆子、老调等,讲述戏曲传承发展的故事。 九、注意事项 1.申报剧本须具有完整的剧本架构、符合剧本的篇幅长度,凡大纲、素材、创意、故事、梗概等文字过于简略的稿件,均不予参评。 2.主办方享有申报入选剧本的优先使用权和发表权。入选作品如被主办方推荐后采用或排演,排演单位参照市场平均标准与入选作者商定稿酬事宜,剧本作者享有署名权。推荐排演或拍摄后,5年内的修改权、复制权、传播权归主办方和排演、拍摄单位所有;若主办方对入选作品5年内不予使用,作者可另行处理。参与项目申报即视为同意本条款。 3.每位剧作者最多可投三稿。投稿须按要求填写2024年度河北省中青年剧本扶持项目申报表,并附个人简介。申报剧本用小四号字,A4纸打印,寄送一式两份稿件,请通过快递或EMS寄送,并在信封上注明“2024年度河北省中青年剧本扶持项目”字样。勿寄私人,亦不接受个人直接交送、传送或转送。同时,请将剧本电子文本、2024年度河北省中青年剧本扶持项目申报表及个人简介发至电子信箱:hbtxyy @126.com。请务必在电子邮件的标题栏注明剧本扶持项目、作品名称和作者姓名,请勿重复发送同一剧本。 4.申报剧本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或在著作权方面有争议的,取消评选资格。已经入选的剧本一经发现上述行为,主办方将按法律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如有版权争议由应征人承担。 5.来稿一律不退,作者自留底稿。为保障剧本作者权益,防止剧本内容外泄,未入选剧本将在主办方的监督下集中销毁。 6.参与者无需支付报名费或任何相关费用。 7.项目主办方拥有未尽事宜的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地 址:河北演艺集团剧目工作室(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河东街道建明南路16号B座)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张晶晶 联系电话:0311—85957679 19131173399
全区广大电影工作者及爱好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创作更多反映时代主题,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生动故事,打造更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电影作品,发现培养优秀编剧人才,提升剧本创作水平。内蒙古电影家协会面向全区电影创作者广泛征集电影文学剧本。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内蒙古电影家协会 征集原则 本次活动围绕打造“北疆文化”品牌,聚焦红色文化、草原文化、农耕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等,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守望相助、共同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要内容,聚焦聚力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展示在党的领导下内蒙古地区全面高质量发展的壮阔画卷。剧本创作主题包括但不限于: 1. 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进行的现实题材创作; 2. 围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创作的兼顾主旋律与市场性的革命题材; 3. 围绕建设“北疆文化”品牌,充分挖掘和生动展现内蒙古大地上的厚重历史文化和丰富人文资源,立足内蒙古,讲好内蒙古故事的文化题材创作; 4. 以现实生活为基础,以温暖为主基调,以生动鲜活的小人物、小事情、小故事来折射高歌奋进的大时代、大主题、大画卷,弘扬正能量,歌颂真善美的社会题材创作。 投稿要求 (一)投稿作品原则上应为近两年创作且尚未摄制的电影剧本,主题鲜明正确,结构严谨新颖,艺术形象生动鲜活,叙事流畅,融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性于一体,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兼备,具备拍摄价值和可行性。字数要求在2.5万至5万字,小说、散文等其他体裁的稿件不在征集范围。已发表过的剧本原则上不予评选,确有重大修改提高的,可予以评选。 (二)作者须具有完整著作权;已转让他人的,须有受转让方出具的原作者享有应征资格权益的证明。如系改编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当事人书面同意材料。以上材料应与《内蒙古电影家协会全区优秀剧本征集宣推活动申报表》一同提交。 (三)已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内蒙古自治区电影局资助的电影文学剧本项目;已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优秀电影剧本征集活动奖项的电影文学剧本项目;已参加过两届以上(含两届)由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的内蒙古地区优秀电影文学剧本征集活动的电影文学剧本项目均不在申报范围。 (四)投稿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评委会将按相应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 (五)每位作者限投一部剧本,投稿不符合要求、缺少必要材料及“一稿多投”剧本不予参评。 (六)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征集时间 2024年3月12日—6月30日 评审方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委托有关方面知名编剧、专家对征集电影剧本进行评审、推优。经内蒙古文联批准后,评选结果将于2024年底在“内蒙古文艺”微信公众号、“内蒙古电影家协会”公众号公示。 投稿方式 (一)须提交的纸质实物材料 1.提交《内蒙古电影家协会全区优秀剧本征集宣推活动申报表》1份; 2.提交剧本打印稿一式15份(四号字、1.5倍行距、A4纸打印); 3.应征剧本须提交200字的内容梗概,一式15份(四号字、1.5倍行距、A4纸打印); 4.提交作者个人简介。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创作成果、获奖情况等等内容,400字左右,一式1份; 5.提交关于投稿作品的创作自述,包括采访、原创经历、改编过程等等内容,一式1份。 注:剧本需为Word或WPS文档格式,后缀为“.doc”或“.docx”。剧本需包含剧名页。同时,不得在剧本上标注可能关联作者自身信息的内容。 (二)须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应征剧本完整稿; 2.《内蒙古电影家协会全区优秀剧本征集宣推活动申报表》; 3.作者个人简介; 4.剧本创作自述。 注:Word电子版发至活动唯一指定电子邮箱nmgyx411@163.com中,并在邮件主题注明“2024全区优秀剧本征集宣推活动+作品名称+作者”字样。 (三)来稿须写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年龄、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注明身份证号码,投稿时须提供签字的《内蒙古电影家协会全区优秀剧本征集宣推活动申报表》。如为多位作者,每人的信息均需填写完整并签字。 (四)投稿者联系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协会。如因投稿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资格。 咨询电话:0471—4925767 投稿邮寄 不接受快递到付,推荐使用顺丰快递、邮政EMS快递进行邮寄。 快递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南辅路内蒙古文联414室电影家协会 邮编:010011 收件人: 灵 春 15849101299 李雅鑫 15540440277 附件:内蒙古电影家协会全区优秀剧本征集宣推活动申报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自觉担负起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努力繁荣多民族文学创作,依托阿坝州生态和文化的美誉度,助力扩大青稞文化在全国乃至世界的影响力,着力打造高原独特的青稞文化品牌;同时,设立青稞影视剧本仓储计划入选项目,为高原题材的影视“孵化”高品质剧本,进一步提升阿坝文化形象,增强阿坝文化软实力,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四川省作家协会与《民族文学》杂志社协商确定,现面向全国征集第五届青稞文学奖参评作品。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四川省作家协会 (二)学术支持单位 《民族文学》杂志社 (三)承办单位 中共阿坝州委宣传部 阿坝州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征稿对象 全国各地作家及文学爱好者 三、征稿范围 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在国内公开发表、出版的中长篇小说和影视剧本。 四、作品要求 (一)题材新颖,艺术性强,内容健康向上,以反映民族团结进步和时代发展、弘扬正能量、大众喜闻乐见的作品为佳。 (二)鼓励以深受青稞文化影响的西藏、青海、四川、云南、甘肃等五省区多民族生活为主要创作对象,展示该区域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深厚悠久的历史文化及其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精神风貌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卓越成就。 (三)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以汉文译本参评。 五、奖项设置 (一)长篇小说奖1部,奖金10万元。 (二)中篇小说奖和影视剧本奖共5部,每部奖金5万元。 六、奖项评选 (一)主办单位成立专业的评奖委员会,实施评奖活动。 (二)评奖结果在《民族文学》杂志社微信公众号和《阿坝日报》及时公布,并在《民族文学》汉文版杂志刊登。 (三)评奖活动在2024年7月至12月适时举行。 (四)颁奖活动将在2024年内由阿坝州人民政府、四川省作家协会和《民族文学》杂志社共同组织实施的“民族文学周·阿坝”活动期间举行。 七、投稿要求 (一)应征作品要求一式五份(发表作品至少一份是原件,出版作品要求五册),同时附上作者简介、作品为本人原创承诺书、有效身份证件和具体联系方式(包括姓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并提供作品电子文档。 (二)每位作者限寄一部作品参评。 (三)参评作品请寄:(100009)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南沿大翔凤胡同3号《民族文学》杂志社,联系电话:010-66570580;作品电子文档发至邮箱:qingkwxj@163.com (四)所有来稿邮件上注明青稞文学奖字样。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四川省作家协会 《民族文学》杂志社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