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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征集】
2024年辽宁省优秀电视剧剧本征集活动全面启动
时间:2024-03-20     发布:辽宁广播电视局
各市广电局,电视剧制作机构、剧作编剧: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为引导省内外电视剧制作机构用情用力抒写伟大时代,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电视剧创作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出一批充满时代气息、彰显辽宁特色的优秀电视剧剧本,培育造就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优秀电视剧编剧人才,省广播电视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全省优秀电视剧剧本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1.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

  2. 按照“找准选题、讲好故事、拍出精品”要求,围绕党和国家重大主题和重要时间节点,围绕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等重要主题,深入挖掘辽宁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工业文化、民族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加强具有辽宁辨识度、彰显新时代辽宁风采题材创作。

  3.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关注现实、关注人民、关注生活,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生动展现在聚力打造新时代“六地”、落实“八大攻坚”重点任务过程中,辽宁振兴发展成效和辽宁人民精神风貌。

  4. 坚持守正创新,按照“内容选材严、思想开掘深、艺术创造精”要求,坚持中华美学精神和当代审美追求相结合,思想内容和艺术表达相统一,突出剧本的精神能量、文化内涵、艺术价值。

  二、征集要求

  1. 征集对象  面向全省电视剧制作机构、编剧;往年参评并获奖的剧本不在征集范围内。

  2. 征集标准  坚持质量第一,反对内容“注水”,单剧本集数提倡不超过40集,鼓励30集以内的短剧申报,每个机构或个人申报数量不超过2部。

  3. 申报材料  内容包括《征集活动信息表》、完整剧本、人物小传、分集大纲,全部申报材料以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或储存U盘邮寄省广电局,其中《征集活动信息表》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按申报主体性质盖章或签字)。

  4.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5月31日。

  三、活动安排

  剧本征集活动由省广电局主办,下设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征集活动全面工作。为确保剧本评审公正、专业、权威,特聘请国家、省级行业知名度高、专业性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负责剧本评审工作。

  1. 组织发动(3月中旬)  省广电局发布通知,启动剧本征集活动。

  2. 剧本申报(4月上旬—5月 31日)  省内电视剧制作机构及个人按照征集活动要求报送参评剧本及相关材料,省广电局对征集的剧本进行分类汇总。

  3. 初审筛选(6月 1 日—7月 31 日)  省广电局组织对征集的剧本进行遴选,将符合申报要求的剧本集中汇总,交由专家评审组审查。

  4. 专家评审(8月 1 日—10 月 31日)  剧本审查专家分组开展评审工作,对参评剧本提出具体评审意见,并由专家评审组研究形成初步评审结果。

  5. 结果公示(11月)  评审工作小组组织对专家评审组提供的评审结果进行综合评议,形成最终评审结果后,在省广电局官方网站公示。

  联系人:于升扬,电话:024—23251597(传真)、15040012575(微信),邮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一马路108号,邮箱 :lndsj23251597@163.com 。

  请点击下方链接下载附件:2024年度全省优秀电视剧剧本征集活动信息表



                                                              辽宁省广播电视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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