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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征集】
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剧本征集宣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4-03-12     发布:内蒙古电影家协会
全区广大电影工作者及爱好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创作更多反映时代主题,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生动故事,打造更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电影作品,发现培养优秀编剧人才,提升剧本创作水平。内蒙古电影家协会面向全区电影创作者广泛征集电影文学剧本。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内蒙古电影家协会


征集原则

本次活动围绕打造“北疆文化”品牌,聚焦红色文化、草原文化、农耕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等,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守望相助、共同弘扬蒙古马精神和“三北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要内容,聚焦聚力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展示在党的领导下内蒙古地区全面高质量发展的壮阔画卷。剧本创作主题包括但不限于:

1. 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进行的现实题材创作;

2. 围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创作的兼顾主旋律与市场性的革命题材;

3. 围绕建设“北疆文化”品牌,充分挖掘和生动展现内蒙古大地上的厚重历史文化和丰富人文资源,立足内蒙古,讲好内蒙古故事的文化题材创作;

4. 以现实生活为基础,以温暖为主基调,以生动鲜活的小人物、小事情、小故事来折射高歌奋进的大时代、大主题、大画卷,弘扬正能量,歌颂真善美的社会题材创作。


投稿要求

(一)投稿作品原则上应为近两年创作且尚未摄制的电影剧本,主题鲜明正确,结构严谨新颖,艺术形象生动鲜活,叙事流畅,融思想性、艺术性和时代性于一体,文化价值和艺术价值兼备,具备拍摄价值和可行性。字数要求在2.5万至5万字,小说、散文等其他体裁的稿件不在征集范围。已发表过的剧本原则上不予评选,确有重大修改提高的,可予以评选。

(二)作者须具有完整著作权;已转让他人的,须有受转让方出具的原作者享有应征资格权益的证明。如系改编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当事人书面同意材料。以上材料应与《内蒙古电影家协会全区优秀剧本征集宣推活动申报表》一同提交。

(三)已获得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内蒙古自治区电影局资助的电影文学剧本项目;已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优秀电影剧本征集活动奖项的电影文学剧本项目;已参加过两届以上(含两届)由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的内蒙古地区优秀电影文学剧本征集活动的电影文学剧本项目均不在申报范围。

(四)投稿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评委会将按相应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

(五)每位作者限投一部剧本,投稿不符合要求、缺少必要材料及“一稿多投”剧本不予参评。

(六)来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征集时间

2024年3月12日—6月30日


评审方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委托有关方面知名编剧、专家对征集电影剧本进行评审、推优。经内蒙古文联批准后,评选结果将于2024年底在“内蒙古文艺”微信公众号、“内蒙古电影家协会”公众号公示。


投稿方式

(一)须提交的纸质实物材料

1.提交《内蒙古电影家协会全区优秀剧本征集宣推活动申报表》1份;

2.提交剧本打印稿一式15份(四号字、1.5倍行距、A4纸打印);

3.应征剧本须提交200字的内容梗概,一式15份(四号字、1.5倍行距、A4纸打印);

4.提交作者个人简介。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创作成果、获奖情况等等内容,400字左右,一式1份;

5.提交关于投稿作品的创作自述,包括采访、原创经历、改编过程等等内容,一式1份。

注:剧本需为Word或WPS文档格式,后缀为“.doc”或“.docx”。剧本需包含剧名页。同时,不得在剧本上标注可能关联作者自身信息的内容。

(二)须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应征剧本完整稿;

2.《内蒙古电影家协会全区优秀剧本征集宣推活动申报表》;

3.作者个人简介;

4.剧本创作自述。

注:Word电子版发至活动唯一指定电子邮箱nmgyx411@163.com中,并在邮件主题注明“2024全区优秀剧本征集宣推活动+作品名称+作者”字样。

(三)来稿须写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年龄、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注明身份证号码,投稿时须提供签字的《内蒙古电影家协会全区优秀剧本征集宣推活动申报表》。如为多位作者,每人的信息均需填写完整并签字。

(四)投稿者联系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协会。如因投稿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则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资格。

咨询电话:0471—4925767


投稿邮寄

不接受快递到付,推荐使用顺丰快递、邮政EMS快递进行邮寄。

快递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南辅路内蒙古文联414室电影家协会

邮编:010011

收件人:

灵  春   15849101299

李雅鑫   15540440277


附件:内蒙古电影家协会全区优秀剧本征集宣推活动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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