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征集】
2023年度福建省优秀电影剧本征集评选活动启事
征集启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激发我省电影编剧的创作热情,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创作环境和展示平台,助力我省电影高质量发展,福建省文联、福建省电影家协会、福建省作家协会现举办2023年度福建省优秀电影剧本征集评选活动。
一、
主办单位
福建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福建省电影家协会
福建省作家协会
二、
征集原则及题材要求
参评剧本要求能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立足新时代的历史坐标,聚焦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的时代表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参评剧本要求在内容与形式、题材与类型、风格与样式,以及电影语言、故事叙述、人物塑造、表现手法等方面具有创新意识;
鼓励反映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时代新福建发展的现实题材剧本,尤其鼓励讲述“福”文化、海洋文化、朱子文化、红色文化、船政文化等福建标志性文化的电影剧本。
三、
征集对象
面向福建籍和长期在福建工作的编剧征稿,欢迎我省广大青年编剧和文学工作者、爱好者积极参与,亦欢迎电影制作机构组稿参评。
四、
奖项设置及奖励措施
本次活动将设最佳作品、优秀作品、入围作品三个奖项。
1.获奖作者将获得福建省文联、福建省电影家协会颁发的荣誉证书以及5000至20000元不等的创作补助;
2.获奖作者将优先参与协会举办的创作采风、学习培训、宣传推介等活动。
3.获奖剧本,经作者本人同意,福建省影协将大力推荐给电影制作机构和制片人。
五、
活动时间
1.剧本征集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
请在本启事附件中下载《“2023年度福建省优秀电影剧本征集评选”申报表》及“剧本格式模板”,按要求认真填写,连同剧本一起寄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剧本评审阶段:2023年10月
省影协组织成立评委会,对应征剧本进行遴选、评选,评选结果将通过福建文艺网、福建省电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六、
征集要求
每位作者限投一部作品,务必在《“2023年度福建省优秀电影剧本征集评选”申报表》中写明作者的真实姓名、年龄、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如为多位作者,每人的信息均需填写。
投稿须包括如下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均需报送):
1、纸制版:
参赛作品按A4规格打印、装订成册(详见附件2:“2023年度福建省优秀电影剧本征集评选”剧本格式模板),包括剧本封皮、故事梗概(500-800字之间)、人物介绍、完整电影剧本(剧本字数限定在2.5万字至4万字),缺一不可。
《“2023年度福建省优秀电影剧本征集评选”申报表》纸质版一份(不与剧本装订在一起)。
△重要提示:为确保公平、公正,纸质剧本请采取匿名打印,剧本中任何地方不能出现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请务必附带《“2023年度福建省优秀电影剧本征集评选”申报表》一同报送。
2、电子版剧本:
以Word或WPS文档格式,后缀为“.doc”,A4规格。
3、剧本格式要求:
(1)正文顺序与字号
A)故事梗概:标题二号加粗宋体;内容宋体四号字(500-800字)、单倍行距。
B)人物介绍:标题二号加粗宋体;内容宋体四号字(每位人物介绍不能超过50字)、单倍行距。
C)电影剧本:标题二号加粗宋体;内容宋体小四号字(剧本字数2.5万字至4万字)。
(2)场景名称:采用宋体小四号加粗字体;正文内容宋体小四号字体。
每单独场景之间空一行。
(3)场景描述、动作描述和人物对白各自独立成段,每段开头空两个汉字。
(4)人物对白采用人名后加冒号,对白内容不加双引号,动作描述也可以同括号标示在对白中。
(5)页码在页面底端居中。
(6)所有格式不规范的剧本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电子版邮件名格式统一为“作者姓名+剧本名称+手机号码”。邮件内容须包括:打印剧本的电子版【包括:封面、剧本梗概(500-800字之间)、人物介绍、电影剧本(2.5万字-4万字之间)】、《“2023年度福建省优秀电影剧本征集评选”申报表》(带本人签字,可扫描,可拍照)。
七、
投稿地址
1.纸质版剧本邮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省文联大楼409室
“优秀电影剧本征集评选活动”组委会 单宇曦 收
电话:0591-83712757 18965075200 邮编:350025
2.电子版剧本发送电子信箱地址:3616673574@qq.com
八、
版权要求
1.参评作品应为未拍摄且未转让版权的电影剧本,应征作者须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如系改编自他人的作品,须出具原著作品著作权所有人授权改编为电影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制片单位推荐稿件,应得到编剧本人书面授权。
2.参评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被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评委会亦将无条件取消入选资格,评选结果无效。
3.应征剧本须具有完整的剧本架构、符合剧本的篇幅长度,凡大纲、素材、创意、故事、梗概等文字过于简略的稿件以及小说、散文、电视剧等体裁的稿件,均不予参评。
九、
特别声明
1.投稿不符合“来稿要求”,缺少必要材料及不按照格式要求者,不能参评。
2.来稿无论是否入选,均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十、
其他事项
1.本活动的动态信息,将在福建文艺网及福建省影协微信公众平台公开发布,请作者留意。
2.本活动解释权归福建省电影家协会。
附件(见文末)
附件1《“2023年度福建省优秀电影剧本征集评选”申报表》
附件2《“2023年度福建省优秀电影剧本征集评选”剧本格式模板》
福建省电影家协会
2023年7月31日
作品链接:https://pan.baidu.com/s/1xVCSMe-qBa-WxOGE0JWg5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