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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征集】
“优秀剧本孵化工程”影视剧本征集启事【已截止】
时间:2022-10-17     发布:万众编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优秀影视剧本创作和成果转化,内蒙古文联实施“优秀剧本孵化工程”。即日起,面向全区影视创作者广泛征集影视剧本。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作更多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生动故事,推出更多有筋骨、有道德、有温度的影视作品,发现培养优秀编剧人才,提升影视剧本创作水平。
二、题材范围
(一)促进民族团结进步题材。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作主线,充分展现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关心关爱,生动讲述各族干部群众弘扬“乌兰牧骑精神”“蒙古马精神”、扎根生活沃土、服务农牧民群众、吃苦耐劳、一往无前的感人故事,讴歌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守望相助、手足情深,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光辉历程,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二)推进“两个打造”、构筑共有精神家园题材。创作政治性强、内涵丰富、意蕴厚重、接受度高的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打造具有中华文化底蕴、汲取各民族文化营养、融合现代文明的影视作品,塑造可信、可爱、可敬的中国形象。
(三)传承红色基因题材。围绕庆祝建党百年、迎接党的二十大,深刻反映波澜壮阔的百年党史,展现党领导人民走过的光辉历程、作出的伟大贡献、取得的宝贵经验,描绘百年大党的梦想与追求、情怀与担当,讲述党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鱼水深情,讲述优秀共产党员践行伟大建党精神的先进事迹。
(四)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题材。立足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生动书写内蒙古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的使命担当,多角度展现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成果给各族群众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非凡十年”题材。迎庆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着力反映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内蒙古各族人民团结奋进创造美好生活的伟大历程和人民的精神风貌,讲述他们不负伟大时代、勇于筑梦的精彩故事。
(六)爱国强军题材。推出体现爱国强军、献身国防的影视作品,以优秀的国防和军事作品激发人民关心国防、热爱军队、崇尚军人的真挚情怀,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文培元,为国防事业书写、为国防精神抒情、为国防成就放歌。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
内蒙古电影家协会
内蒙古电视艺术家协会
四、征稿时间
投稿时间:
2022年10月14日—10月30日。
五、评审方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委托有关方面知名编剧、专家对征集电影剧本进行评审、推优。经内蒙古文联批准后,评选结果将于2022年底在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官网、“内蒙古文艺微信”公众号、“内蒙古文艺”手机客户端公布。
六、扶持办法
一等奖剧本2部,向每部颁发创作扶持金4万元整(税前)。
二等奖剧本3部,向每部颁发创作扶持金2万元整(税前)。
三等奖剧本5部,向每部颁发创作扶持金1万元整(税前)。
注:具体数量将依据剧本质量等情况相应增减,以最终发布为准。扶持对象为参评剧本作者个人。
七、参评要求
(一)参评作品原则上应为近两年创作且尚未摄制的影视剧本,具有完整的影视剧本架构、符合影视剧本的篇幅长度和形式。电影剧本字数在2.5万至5万字,电视剧剧本在30集以上(每集不低于1万字)。仅限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剧本。小说、散文等其他体裁的稿件不在参评范围。已发表过的影视剧本原则上不予评选;确有重大修改提高的,可予以评选。
(二)参评作品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侵权或已转让版权的,取消其评选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取消其扶持资格,追回创作扶持金经费。
(三)每位参评作者限投一部影视剧本。
八、版权要求
(一)参评作者须拥有参评剧本的完整著作权;已转让他人的,须有受转让方出具的原作者享有参评资格权益的证明。如系改编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为电影文学剧本的有效文字材料。如系真人真事改编,须附原型人物或当事人书面同意材料。以上材料应与《“优秀剧本孵化工程”影视剧本征集评审申报表》一同提交。
(二)参评剧本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已经入选的作品和个人,评委会将按相应程序取消其入选资格。
(三)建议参评剧本作者酌情预先自行进行版权登记,保护自身权益。
九、投稿方式
(一)请参评作者认真阅读投稿要求,缺少必要材料或不符合投稿要求的作品,不予参评。
(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官网、“内蒙古文艺“微信公众号、“内蒙古文艺”手机客户端,在“优秀剧本孵化工程”影视剧本征集”页面下载作品登记表。
(三)须提交的纸质实物材料。
1、提交影视剧本打印稿一式15份(四号字、1.5倍行距、A4纸打印)。
2、提交《“优秀剧本孵化工程”影视剧本征集评审申报表》1份。
3、参评电影剧本须提交200字的内容梗概,参评电视剧剧本须提交单集不低于2000字的分集内容梗概,一式15份(四号字、1.5倍行距、A4纸打印)。
4、提交作者个人简介。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创作成果、获奖情况等等内容,400字左右,一式1份。
5、提交关于参评作品的创作自述,包括采访、原创经历、改编过程等等内容,一式1份。
注:剧本需为Word或WPS文档格式,后缀为“.doc”或“.docx”。剧本需包含剧名页。同时,不得在文档中附加剧本的封面、扉页、尾页、页眉等任何位置标注可能关联作者任何自身信息的内容。
(四)须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参评影视剧本完整稿。
2、《“优秀剧本孵化工程”影视剧本征集评审申报表》。
3、作者个人简介。
4、剧本创作自述。
注:Word电子版发至征集活动唯一指定电子邮箱2329199090@qq.com中,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参评2022年优秀剧本孵化工程 +《作品名称》”字样。Word或WPS电子版。
(五)请确保投稿基本信息准确完整,写明参评者的真实姓名、年龄、详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注明身份证号码,投稿时须提供签字的《“优秀剧本孵化工程”影视剧本征集评审申报表》。如为多位作者,每人的信息均需填写完整并签字。
(六)参评作者联系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征集办公室。如因作者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则视为参评者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咨询电话:0471—4925247、0471—4925767
十、投稿邮寄
不接受快递到付,推荐使用顺丰快递、邮政EMS快递进行邮寄。
快递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南辅路内蒙古文联412室电视艺术家协会;
邮编:010011;
收件人:
杨扬 电话13500696981
灵春 电话13274712349
十一、声明
(一)来稿一律不退,请参评作者自留底稿。
(二)投稿不符合“参评要求”,缺少必要材料及“一稿多投”剧本不予参评。
(三)为保障剧本作者权益,防止剧本内容泄露,待评选活动结束后,影视剧本征集评审办公室将对未获奖的剧本(纸质版、电子版)进行集中销毁。
(四)本次征集评审启事由内蒙古文联负责解释并保留对本活动事项进行调整的权利。
附件:“优秀举办孵化工程”影视剧本征集评审申报表(见作品链接)
作品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LEUa5ln2jXL_8OWpakXoxQ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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