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征集】
20万!2026年度原创京剧剧本征集启事
时间:2026-01-04
发布:鄂州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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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赋能支点建设,推动鄂州戏曲码头建设,助力京剧艺术在新时代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充分挖掘优秀原创京剧剧本资源,打造新时代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京剧艺术作品,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精神文化需求,鄂州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京剧二团)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优秀原创京剧剧本,发布如下剧本征集启事。
一、征集内容
(一)题材方向
1.重大主题创作。聚焦时代精神,紧扣建党105周年、建军百年、建国8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支点建设、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基层治理、生态文明等重大战略,或社会热点话题展开创作,以戏剧冲突折射时代变革,打造兼具思想深度与艺术张力的作品。
2.地域文化题材创作。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鄂州历史文化特色,如吴楚文化、三国文化、古铜镜文化、红色革命文化、民间民俗文化、武昌鱼文化、官柳文化、葛洪文化、苏东坡文化、“古武昌八景”等进行创作,彰显城市文化精髓,实现优秀传统文化在当代的创造性转化。
3.改编类文艺创作。以人民为中心、面向市场需求,在遵循京剧艺术本体规律的基础上,坚持守正创新,支持具有创造性的在地性转化、改编。融入现代舞台艺术理念、多元艺术元素,增强京剧艺术的时代活力与吸引力;适应文旅消费新场景需求,兼顾商业属性与艺术品质,创作推出适宜在地标性街区、景区、商圈演出的小剧场作品或中小型文艺作品。
(二)作品类别
涵盖大型京剧剧本、中型京剧剧本、小戏小品剧本三类。既包括大戏,也包括中小型剧(节)目。
(三)有关要求
1.须为未公开出版、未立上舞台、未参加过其他同类征集活动的完整新创作原创剧本(仅提供创意、素材或情节梗概者不予受理)。应征作者须拥有无可争议的著作权。不含根据其他剧种移植的剧本。如由戏剧、小说、散文、诗歌、纪实文学等作品改编而来,须注明原作品名及作者,如原作仍在著作权保护期限内,须提供原作者或原作版权拥有人的书面授权文件,确保无版权纠纷。
2.剧本内容健康向上,不得涉及暴力、色情、民族歧视、宗教歧视等问题,不得与我国法律、法规相抵触,不得含有违背公序良俗的内容。
二、评选机制
主办方将组织业内专家对剧本进行两轮评审,按终评排名先后确定入选名单,拟采用3-5部大戏和5-8部中小型剧(节)目。若无符合要求作品,名额可空缺。
其中,采用的大戏每部给予20万元奖励,中型作品每部给予5万元奖励,小型作品每部给予2万元奖励。
三、征评时间
(一)2026年1月4日,正式启动征集活动。
(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逾期送达或提交的作品不予受理。
(三)2026年5月1日-2026年6月30日,剧本评审。
(四)2026年7月,公示结果。
四、申报须知
(一)申报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采用“线上提交+纸质邮寄”双渠道申报方式,二者缺一不可:
1.线上提交:请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打包压缩,以“原创京剧剧本征集+作者姓名+剧目名称”命名,发送至指定征集专用邮箱:18971995034@163.com。
2.纸质邮寄:请将纸质申报材料邮寄至指定地址,信封注明“2026年度原创京剧剧本征集”字样。
(二)填报要求
参评者须填报《原创京剧剧本征集申报表》(详见附件1)和《版权承诺书》(详见附件2),如实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并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报须签字按手印确认,单位(团体)申报需加盖公章(版权承诺书还须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参评人如有相关辅助证明材料:主创人员简介、相关创作资质证明、改编作品授权书,也请提供。《原创京剧剧本征集申报表》和《版权承诺书》登录鄂州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京剧二团)官方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下载。若材料不全,则视为报名无效。
(三)格式要求
应征剧本须为Word文档格式,排版规范:简体中文、A4纸、双面打印、纸版需装订完整,标题黑体小三号,正文宋体小四号,1.5倍行距,页码页面底端居中。请在邮寄打印版剧本、《原创京剧剧本征集申报表》《版权承诺书》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的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为确保评选程序的科学、公正,剧本评选采用匿名形式,请作者务必不要在剧本上标注个人或单位信息,作者信息仅在申报表中体现。
(四)投稿地址
投稿地址:湖北省鄂州市凤凰路40号,鄂州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京剧二团),邮编436000。
联系人:胡建铭 陈云
联系电话:13971996609 13871828896
截止时间:2026年4月30日(以参评作者投寄地邮戳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每位报名对象最多可提交1部大戏作品或2部中小型剧(节)目。
(二)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三)如发现作品存在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参评或入选资格,追回奖励资金,参评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示期内收到异议的,由主办方核查处理。
(四)自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未接到主办方合作通知的入围作品,作者可自行处理版权事宜。
(五)本次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附件:1.原创京剧剧本征集申报表.docx;2.版权承诺书.docx
https://mp.weixin.qq.com/s/fa6v8BYlu8IOR4FdmOxCTQ
鄂州市演艺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省京剧二团)
2026年1月4日
作品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fa6v8BYlu8IOR4FdmOxCT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