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征集】
“剧美中国”福建优秀剧本征集推荐活动正在开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推动影视和文学双向赋能,广泛动员各方创作力量,充分发挥剧本“一剧之本”重要功能,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和中国作家协会近日联合部署开展“剧美中国”优质剧本征集活动。根据活动相关要求,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福建省作家协会负责本地区影视创作主体(个人或机构)和省作协会员的剧本征集和作品初评,具体申报事项如下:
一、题材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重点围绕“剧美中国”精品创作计划五大方向:
1.聚焦传统文化方向,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文化自信,赓续中华文脉。
2.聚焦革命军事方向,传承光荣传统,弘扬革命文化,赓续红色血脉,汲取信仰力量,砥砺民族精神,把革命先辈开创的伟大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3.聚焦法治安全方向,刻画政法国安战线恪尽职守、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艺术化诠释法治精神,影像化展示中国式现代化法治建设历程。
4.聚焦人间烟火方向,让人民作主角,用心用情体会人民的冷暖幸福,表现人民的喜怒哀乐,讴歌人民的拼搏奋斗,滋养人民的精神生活。
5.聚焦改革创新方向,展现“国之大者”,弘扬时代精神,书写党和国家的伟大实践,反映时代之变、彰显中国之进、回应人民之呼,亦发力科普科幻、憧憬未来之势。
二、时间安排
省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省作协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8月20日;省局、省作协联合初评时间:2026年11月-12月。
三、征集要求
1.参评剧本类型包括常规剧集(16集以上,每集时长45分钟左右)和中剧(每集时长15分钟-25分钟左右)、短剧集(16集以内)、网络故事片(每集60分钟左右,不超过上中下3集)。
2.参评作品应为尚未进入电视剧(网络剧)备案公示阶段的剧本;参评人或机构须拥有参评剧本的完整著作权;改编作品须出具该作品著作权所有者授权改编的有效文字材料。参评剧本凡被认定属于抄袭、剽窃的,将取消参评资格。
3.如在作品主要人物和情节创作过程中使用人工智能生成技术,须进行特别标注和说明。
4.请省内各影视创作主体(个人或机构)和省作协会员在截止时间前将申请表和PDF版完整剧本发送至指定邮箱。
(1)指定邮箱。邮件主题备注:申报“剧美中国”+机构名称(或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提示:同一部作品仅限报送以下其中一家初评单位,不可重复发送)福建省影视创作主体发送至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征集邮箱:fjgddsj@163.com。福建省作协会员发送至福建省作家协会征集邮箱:2029781992@qq.com。
(2)申报格式。表格和剧本请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表格格式为word,命名为:《剧名》-申请表-作者姓名-主题方向-剧本类型;剧本格式为由word生成的PDF,命名为:《剧名》-剧本-作者姓名-主题方向-剧本类型(剧本封面须标明剧名、机构或作者姓名、主题方向、剧本类型等;内文标明目录、页码,标题加粗,正文字体统一为“三号仿宋”,行距固定值30磅,每集或每部分开篇均另起一页)。
同时,纸质版表格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在“申报机构/个人声明”一栏签署姓名后,分别寄送省广电局或省作协。福建省影视创作主体寄送至: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福建省广播电视局电视剧管理处 夏容滨 收。福建省作协会员寄送至: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1号省作协 郑老师 收。
因主办方对申报材料有严格规定,请务必按照以上要求进行申报,逾期和不符合报送要求的材料将不予受理。对于征集的参评作品,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和福建省作家协会将联合组织评审,并择优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推荐。
5.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省广电局0591-88116592;省作协0591-83704197。
欢迎省内广大编剧、作家、影视从业者踊跃投稿让您的文字以光影的形式闪耀荧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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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文末链接)